社保基金监督网上举报须知
感谢您对社保基金监督工作的大力支持! 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9号)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是指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机构、单位、个人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情形的行为。
属于举报受理范围的来信,我们将及时办理;依法应当通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行政争议处理、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信访等途径解决或者以举报形式进行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活动的,不属于举报受理范围。
请您务必实事求是,并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我们将为您保密,否则,作匿名举报处理。查证属实后,我们将按规定给予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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